我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普及班四名学员入选广西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为基本标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全区14个设区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荐的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我校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以下简称非遗研培)普及班四名学员杨云(隆林苗族刺绣)、吴共能(三江侗族银饰锻造技艺)、李黄宏钜(合浦金银首饰制作技艺)、覃敏(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成功入选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85人)。
这是我校自承办非遗研培以来取得的又一人才培养成果,通过多年的研培实践,教学成果显著,越来越多的项目参与者获得实惠,从意识转化到技艺革新,从基础知识学习到传播销售平台对接,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逐渐增强了学校在非遗研培计划项目上的作用力和社会影响力。
杨云老师制作刺绣作品
吴共能老师在非遗班制作作品
李黄宏钜老师在非遗班制作作品
覃敏老师制作毛南族花竹帽
杨云老师近作
吴共能老师近作
李黄宏钜老师近作
覃敏老师近作
建筑艺术学院
文字:郑超、黄建福
图片:梁裕庆
编辑:覃伶珠
审核:林海